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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多项问题隐患!应急部启动危化品企业2023年第一次督导核查!

更新时间:2023-07-20  |  点击率:1508

近日,应急管理部启动危化品重大危险源企业2023年第一次部级督导核查。督导核查组分别奔赴广东广州、惠州、江西等地市,明查暗访当地相关企业,通过实地查看生产现场、抽查考试、消防演练,发现部分企业存在有毒气体报警器报警值错误、特级动火作业先批准后分析等重大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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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毒气体报警设置有误

 7月3日,督导核查组第八组来到广州某石化物流有限公司,据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公司现存甲苯、偶氮二甲酰胺等危险化学品38种,7个危险化学品仓库均构成四级重大危险源。此前,该公司曾被应急管理部查出9项风险隐患。督导核查组帥先询问整改落实情况,听取企业简要介绍后,直奔一楼应急监控室。

 时隔一年后,不打招呼“回头看",又发现了新问题。监控室墙壁上,张贴着“甲乙类仓库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探测器布点图"。督导核查组专家仔细查看报警系统后发现,有两台有毒(甲醛)气体报警器,一级报警设定值为12.5PPM、二级报警设定值为25PPM,均不符合行业规范。此外,还有15台有毒气体报警器未明确检测的介质。

 而后,在惠州某化工有限公司,督导核查组再次查出报警器问题。作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该公司笨酚丙酮生产装置区、原料成品罐区、丙烯球罐区构成一级重大危险源,异丙苯生产装置区则为三级重大危险源。督导核查组专家实地查看生产现场后发现,一处平台上的异丙苯进料管线设有调节阀和切断阀,该平台却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器。而行业规范明确要求,应当在设备和管道的法兰和阀门组设置检(探)测点。

 “如果报警器不能及时有效预警,存在发生中毒死亡、火灾爆炸事故风险。"督导核查组专家介绍,气体报警器原本应在有毒、可燃物料发生泄漏时,提醒工作人员按规程及预案处理事故、管控风险,如果未按标准安装,或设定错误报警值,则无疑埋下了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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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次在广州、惠州督导核查6家危化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共发现100多项问题隐患,其中包括4项重大隐患,目前已把问题隐患交办相关部门和企业,将督促按时整改到位!


气体报警器安装错误

 近日,应急管理部第九督导核查组来到江西一家重大危险源企业开展检查,该企业主要年产无水氟化氢2.5万吨,氟化氢是一种具有强烈刺激性的无色有毒腐蚀性气体,易溶于水,通常成为50%-60%的水溶液,即氢氟酸,氢氟酸可用于蚀刻玻璃、电镀表面处理等。督导核查组经过现场核查发现该企业存在33项事故隐患,其中作业现场的氟化氢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均未垂直安设,核查组专家告诫企业相关负责人:气体检测报警器应固定牢靠,避免震动、灰尘和水,安装环境应该符合要求。"

相关规定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zui,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二)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

(三)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

(四)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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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方都市报、界面新闻、应急管理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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