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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双罚!福建艺品公司安全生产违规,未设监测报警装置被查处

更新时间:2024-10-14  |  点击率:39

苯、甲苯、二甲苯泄漏是一种严重的工业事故这些化学物质都具有毒性且易燃易爆,对人体和环境都会造成极大的危害。

2024年9月10日上午,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某艺品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检查人员到现场时该企业正在进行生产作业。经查该企业存在:1.使用非水性油漆的调漆间、喷漆室及不饱和树脂调浆室未设置固定式可燃气体浓度监测报警装置且未规范设置通风设施和苯、甲苯、二甲苯“三合一"浓度探测报警器;2.生产车间和员工宿舍疏散通道堵塞、无标志明显的出口标识。其行为涉xian违反《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第八条第(六)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第四十二条第二款。

处罚情况: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应急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五条第(二)项和《福建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2版)》的规定,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某艺品有限公司处人民币肆万元(¥40000.00)罚款的行政处罚;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林某某)处人民币叁仟元(¥3000.00)罚款的行政处罚

《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标准(GB/T50493-2019)》3.0.1规定:“在生产或使用可燃气体及有毒气体的生产设施及储运设施的区域内,泄漏气体中可燃气体浓度可能达到报警设定值时,应设置可燃气体探测器;泄漏气体中有毒气体浓度可能达到报警设定值时,应设置有毒气体探测器;既属于可燃气体又属于有毒气体的单组分气体介质,应设有毒气体探测器;可燃气体与有毒气体同时存在的多组分混合气体,泄漏时可燃气体浓度和有毒气体浓度有可能同时达到报警设定值,应分别设置可燃气体探测器和有毒气体探测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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